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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精神,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防范旅游包车安全生产风险,推动旅游包车业务安全有序发展,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旅游包车安全执法长效机制,根据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公安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旅游包车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常交运〔2022〕7号)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联合开展旅游包车百日攻坚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当前道路运输特别是包车客运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复杂形势,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重大风险,进一步促进我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便捷、高效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我市包车客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取缔一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一批未落实行包安检制度的汽车客运站点或旅游集散中心(点),打击未落实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制度的旅行社,减少交通安全违法和运输违章行为,坚决遏制客运包车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包车客运市场秩序和安全形势稳定。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包车客运车辆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招揽包车合 同以外的旅客乘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包车客运运行线路起、讫点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旅游客运运行线路起、讫点均不在旅游景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等运输违章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包车客运企业未开展车辆安全例检,汽车客运站点或旅游集散中心(点)未严格执行行包安检制度等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旅行社未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牵头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上道路行驶包车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凌晨2 点至 5 点违规运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乘客不系安全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百日攻坚行动时间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2022 年 10 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苏安〔2022〕10号)和省、市关于联合开展旅游包车百日攻坚行动的要求,高度重视做好旅游包车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脚踏实地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勇于担当、主动领责,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推动各方扛起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监管责任。
(二)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各部门应加强对旅游包车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包车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车辆安全例检、动态监控等工作,督促承担游客行包安检的汽车客运站点严格执行行包安检制度,并按要求对游客进行实名登记和实名制查验。
文旅部门要督促指导各旅行社贯彻落实旅游用车“五不租”制度,并加强检查,督促承担游客行包安检的旅游集散中心严格执行行包安检制度,督促旅行社选择有资质旅游包车、签订规范的旅游包车合同,在旅游团队出发前,就近进入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点或旅游集散中心发车,并督促其按要求对游客进行实名登记和实名制查验。
公安交警部门应将旅游包车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情况纳入重点运输企业风险评价,定期通报企业风险评价情况,推动加强重点企业安全协同监管。
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行驶证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 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进行梳理、检查;对行驶证登记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如果符合有关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办理道路运输证,如果不符合有关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
(三)加强协同联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旅游包车企业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文旅部门要督促旅行社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交通运输、文旅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旅游包车驾驶员、安检人员、导游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聘用管理和教育培训。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协同,建立三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专班,采取联合会商、信息共享、联合约谈、执法协作、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
(四)严格处罚违法行为。对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包车不按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以及严重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并按照《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管理办法》进行记分管理。对查处的外省籍车辆,应按《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违规信息处理办法》及时将车辆的违法违规信息抄告车籍地相关部 门,加强源头监管。
(五)加大动员宣传力度及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媒体等渠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加强经验交流,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具体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工作开展举措、取得成效、面临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分别于8月5日、9月5日、10月5日前报交通运输局,由交通运输局汇总梳理后进行上报。10月底各单位要形成工作总结汇总到交通运输局。
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周 涛,电话:13625116188;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吕 斌,电话:13862696819 ;
市公安局 联系人:甘伟清 ,电话:1391586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