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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管,优化服务保障,推进创新发展,对照《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将今年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切实将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及依法监督。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引导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党的法治新思想,增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着力学深悟透,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
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学习会,通过集中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做到公开办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公布,形成完整的工作闭环;积极谋划,协同推进,要求各部门充分掌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收集、系统汇总、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实事求是形成报告,按时完成报告送审工作。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
贯彻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局及其下属单位分别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行政疑难点问题邀请律师参与其中,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智囊、助手作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出台规范性文件事先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核。清理了交通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机构改革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录清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类别、记录环节、记录方式、归档时限及责任部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到全程跟踪管理范围。着重应用综合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直接接触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整改验收等环节推行全过程视频记录。局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审核工作小组,对重大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四.聚焦重点领域,认真履职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一)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运输管理、水上安全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和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督促执法部门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督促各部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检查机制。依照《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道路行政检查业务履职标准(试行)的通知》(苏交执法路〔2020〕16号)和《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水上行政检查业务履职标准的通知》(苏交执法水〔2020〕14号)要求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督促执法大队编制并落实本部门监管检查计划,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市场抽查监管的基本手段,在监管过程中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清单》和《抽查对象名录库》,行业监管行为覆盖率100%。今年共通过在线平台下达检查任务23类共计438个,在实施过程中坚持月调度,落实月报告,不断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全年被提起行政诉讼1起,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被变更和行政败诉案件,未发生被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通报的违规执法事件。
(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按照《溧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不断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
五.规范管理机制,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溧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编在岗执法人员111人,持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103人,全年共开展案卷抽查5次、评查2次,抽查评查案卷100份,组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统考5次。
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品质教育等相关情况,以党员冬训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实地参观学习教育为抓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和精神文明等相关活动:一是与所有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二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纪律教育月、观看红色教育电影等活动。三是在疫情期间,积极发挥党员先锋队作用。
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自由裁量标准,执法大队对照上级文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溧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溧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全过程制度(试行)》、《溧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做好各个环节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相关视音频数据随卷归档。按照规定要求,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均落实法制审核,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的5.5%,抽查的案卷均合格。
六.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
(一)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网上竞答活动,组织人员参加政府、条线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信用建设、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增强了交通队伍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普法宣传和交通行业法律法规为主题,依托高铁枢纽、车站码头、公交站台,政务服务窗口、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以宣传法规政策、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热线电话监督、举报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交通运输执法和服务环境。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继续深入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溧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系统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始终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