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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超前筹划、提早部署、强化落实,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防指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防指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特别是立足现有水库、河道及城市防洪大包围等水利工程实际,在平常年份,根据调度规程对水库、重点塘坝及城市防洪工程进行调度;如遇特殊情况,如2021年台风“烟花”,需提前预降水位,根据天气预报,土壤墒情以及当时的雨量情况、流量情况数据、及时分析,联合调度拦截上游洪水量,事后分析总结,水毁修复。
二是提升全域供水保障水平。保障城乡供水,事关民生福祉。我们将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两方面齐发力,确保城乡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在项目建设方面:投资3.6亿元实施城镇供排水提质增效工程,转供水管网改造已于5月中旬进场施工,城区二次供水泵房改造和智慧水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等计划6月份完成招投标工作;投资2500万元实施曹山未来城供水增压站工程,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中,计划6月底完成主体建设。在运行维护方面:目前由溧阳新源水务负责运营南渡水厂片区的南渡、社渚、周城、别桥万顺、竹箦吕氏等5座水厂;溧阳水务集团负责运营中心水厂1座,并暂时接管南部山区的戴埠水厂、南山竹海水厂、平桥水厂和天目湖南亚水厂(新建天目湖水厂投运后分步关停)。拟待1年运维期满后,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运维单位的经营成本进行核算,为后续运营模式的确定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
三是纵深推进污水治理项目。污水治理成效,将直接影响全市水生态环境,将直接影响全市高质量发展。2022年续建污水治理项目4个:投资9040万元实施南渡取水和再生水厂工程,目前整体形象进度约90%,确保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任务。投资约4717万元实施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目前生态清淤工程已开工,计划2022年12月底完工。投资约2.8亿元实施花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已完成设计招标和初步设计,目前湿地工程已竣工,6月下旬污水处理厂全面施工,2023年12月底完工。投资约2.5亿元重点实施107个规划发展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目前76个村已进场施工,总体进度70%,计划2022年7月底完工。
四是统筹实施传统水利项目。在防洪保安方面,加快推进北河治理项目,加快水下工程的收边和细化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保障;新昌河枢纽已基本完成水下部分施工,并具备度汛条件;5座塘坝除险加固也已具备蓄水条件,6月底可完工。在农村水利方面,小流域治理、河塘整治等省市县三级农水补助项目已全面开建,年内可全面完工。在移民后扶项目方面,我局正在与上级积极沟通,争取早日批复,全面实施。
五是全力打造幸福河湖溧阳样本。由于幸福河湖建设没有经验可循,我们将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征求各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将基础条件较好的河道及水库优先列入2022年建设计划。目前,我局已成立幸福河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溧阳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和《溧阳市幸福河湖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2022年度36条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场整治,现状良好,符合幸福河湖申报条件。下一步,市河长办将对照《常州市幸福河湖评价办法》委托第三方开展申报方案编制(含监测)及城市建成区2条河道河长制主题公园打造。争取通过各方协作和努力,2035年全市河湖库总体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为溧阳生态创新贡献水利力量。
六是推动河湖长制有能有效。出台强化河湖长制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河湖治理任务,形成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全面建立县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管理责任,变“分段治”为“全域治”。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加强对河湖长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正向激励和考核问责,推动河湖长考核评价与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挂钩。完善基层河湖巡查管护体系,鼓励探索设立巡(护)河员等公益岗位,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是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持续做好水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承接和下放工作,抓好河道、水库、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等重点领域的常态化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强监管工作重点,修订河道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信用体系、水利工程合同、水利资金、水资源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和监督检查办法,规范涉河项目审批、全过程监管和防洪影响补偿制度的执行,净化水利建设市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水利工程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国家级和省级水管单位创建。强化水行政执法和追责问责,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