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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职尽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获评溧阳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健全普法工作队伍和运行机制,严格责任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干部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扎实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规范农业执法程序和制度。全面落实《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三项制度;对《溧阳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试行)》(溧农发〔2022〕23号)等7个文件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确保农业经济活动公开公正有序发展;制定了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中的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2、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一是领导带头学法懂法。把宪法法律和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二是组织干部学法用法。我局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的重要内容,今年执法大队组织学习了《行政处罚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强化系统行业内部普法。每年根据司法局要求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考试,目前全局共有86人通过了执法考试,并办理了执法证,为综合行政执法配备充足人员力量。
3、依法履行涉农监察执法职责。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开展“八大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非法捕捞、“三无”渔船、渔业水域污染、滥捕乱杀、非法运输和买卖水生动物的查处;加强对私屠乱宰、逃检、出售病死肉品的查处;从源头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规范农资市场,提升农业农村部门的社会形象。2022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3684人次,检查单位1205个,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件,结案22起,简易处罚44件。
4、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一是在法定期限内对我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行政处罚等事项及时进行公示,今年我局在信用溧阳平台、“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已公示所有办理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内容、方式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我局在年初按要求上报《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任务。今年我局共完成双随机任务14项,抽查市场主体122家。
5、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知识,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努力保障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按照我局制定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2022年我局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执法案件共2起。
(三)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溧阳市农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方案》(溧农发 〔2021〕70号),目标到2022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我局从今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优先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村组干部、退伍军人、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户中遴选,目前已认定94户,制作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94张并发放,参与“结对子”的执法人员数30人,向常州报送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案例4例。并于9月至10月联合司法局在各乡镇(街道)开展“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活动。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强化主题普法宣传。制定《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并公示“2022年溧阳市农业农村局普法任务责任清单”,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农业普法宣传:在水产养殖和水产苗种生产关键时期,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在春耕秋收“两忙”期间,组织农机执法人员入村下地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常识宣传;组织全市农资经营户全覆盖普法宣传;宠物诊疗市场拉网式精准法治宣传;为做好长江禁捕工作,在渔船停泊点、重要河道,重点镇悬挂禁渔宣传横幅。抓住“民法典宣传月”进行送法下乡活动。专门制作法治宣传布袋、扇子、小围裙、禁毒折页等宣传用品和宣传资料,抓住局里各种会议、培训、下乡机会,针对农民企业家、家庭农场、农民等农村各类人群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局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进行扫黑除恶、“禁毒铲种”、“警惕非法集资”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2、积极参加“市级普法联动事项”等主题活动。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工作人员,采用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治学习宣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认真开展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活动,选择在广场、超市等人流往来的多的地方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参与送科技文化“三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社区、村委进行普法宣传,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进行宣传。今年共参展宣传展板40余块,现场接受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与法治作品征集宣传活动,参加全国、省、市法宣办统一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法治理论调研、“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法治征文以及参与法治题材的书画、摄影、漫画、动画、微电影、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竞赛。今年共上报“以案释法”案例2件,习近平法治思想征文2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调研1篇,法治书法作品一副。我局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戴庆荣、史立人的“经营劣质农药案”获评2021年度江苏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万浩的“赵某林违反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获评溧阳市 2021 年度“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凌志联的书法作品《法治的意义》获
溧阳市 2022 年“宪法在你身边”法治文化作品二等奖。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宣传虽然走进了一些企业和社区,对一些特定对象开展了一些普法宣传,但宣传覆盖的面还不够广,深入农村、农民群众还不够。
(二)执法人员培训仍需加强。今年多部法律修订,执法人员需要进一步适应新法、新形势。但受疫情影响,日常工作中集中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需通过培训持续提升。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一)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创新新媒体宣传形式,全面提升普法效果;深入群众一线开展户外宣传和“面对面”普法宣传活动,多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确保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晓率,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对法律法规和系统内部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一是促成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矛盾纠纷。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专业化素质,提高其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
(三)做好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工作。按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镇(街道)、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骨干培训,与司法局联合建设乡村法治阵地。继续开展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确保每个学法用法示范户都有执法人员结对联系,每季度到户指导1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