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持续推进既有建筑专项整治。按照省、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全面启动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持续推进危房消险工作,对于鉴定属于 D 级的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于鉴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实施“一案一策”整治。上半年,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建筑等,科学分类确定整治方案,实现清单管理,动态销号。指导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检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效果。建立建筑非法改扩建、装修装饰项目第一时间发现报告机制,做到及时发现报告并迅速妥善处置。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危险房屋进行动态监测,积极推进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