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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紧跟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型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18〕69号)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市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城通办、一次办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围绕审批提速增效和政务环境优化,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内资企业(包含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实施“一城通办”,实现“一窗收件,后台流转,限时反馈”,持续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内容
在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一城通办”登记窗口,对溧阳市范围内的内资企业(包含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实施“一城通办”,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在上述“一城通办”登记窗口办理注册登记。各登记窗口通过江苏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以下简称“并联系统”)和“江苏工商电子政务(二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二版系统”)对上述各类登记事项实施注册登记。
三、工作权限
根据《江苏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系统授权管理规定(试行)》对核准人员进行核准权限授权。各“一城通办”登记窗口负责对上述各类登记事项实施咨询、收件、登记、发照及归档业务。
四、工作流程
“一城通办”实施“自主申请、登记发照、档案移交”三个环节的登记流程。
1.自主申请。申请人根据需求在各“一城通办”登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24号)文件要求准备。“一城通办”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统一收件并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凭证。
2.登记发照。各“一城通办”登记窗口收件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并联系统”、“二版系统”完成“登记”。准予登记后,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送达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申请人可选择邮寄送达或者现场领取。
3.档案移交。各“一城通办”登记窗口负责登记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定期将登记档案移交至溧阳市行政审批局档案室,登记档案每半个月移交一次。
五、工作措施
1.强化工作保障。“一城通办”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注册登记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各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一城通办”的重大意义,服从改革大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同时持续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完善“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模式;建立住所清单管理制度,通过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便利住所登记;拓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集群注册登记模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严格工作制度。各“一城通办”登记窗口应当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标准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严格履行首问负责制、一审一核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拖拉和相互推诿现象,认真执行服务标准和服务时限,确保“一城通办”业务顺利实施。
3.浓厚工作氛围。各“一城通办”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要做好“一城通办”登记制度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一城通办”服务举措以及工作成效,及时总结“一城通办”改革实施情况,查找不足,针对性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