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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溧阳市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相关要求,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等,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6条,其中部门动态154条、清单展示1条、政务动态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条。
(三)工作措施
1.深化工作制度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一整套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通过文件审核、上网信息、新闻发布等环节完善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做到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2.强化监督体系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一方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另一方面,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栏应公布的内容、上墙的时间,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3.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维度。一年来,从不同维度科学考量,进一步加强管理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做好各项实事、政策的公开。一是注意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公开并更新各类信息。设立政府信息查询处,做好事项登记,及时解决群众问题;主动做政策信息的公开;利用媒体平台做好政策宣传,解答群众疑难问题。二是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各线信息的整合,及时、完整地公开各类政府重大决策、规划计划、报告公告、人事管理、和工作动态等法定公开的信息。三是把握信息公开的适度。科学研判公开的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公众集中、重点关注的热点信息、民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3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信息的内容不规范。部分公开的内容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程度不够。
2.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较弱。个别干部职工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
3.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内容尚不明晰。
(二)改进措施
1.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工作创新开展情况,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吸引力和公开时效性。
2.提升政务人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加强理论学习,积极研读信息公开相关案例,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一是引导公众明晰信息公开这一政府职能的正确使用方式。二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网络、报刊等多媒体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市行政审批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已办理完成市第十六届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47号关于关于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建议、市十五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74号关于优化我市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议。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溧阳交易中心共完成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1612个,交易总额663.31亿元,节约国有资金15.46亿元,溢价4.64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标段)446个,同比增加1.36%,交易总额261.62亿元,同比增加27.94%,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标金额99.52亿元,通过招标节约资金15.17亿元,节约率达13.1%;完成政府采购类项目67个,同比减少33.66%,实际采购金额2.64亿元,节约资金0.28亿元,资金节约率9.66%;产权交易完成进场交易项目910个,交易总额3.09亿元,溢出资金0.41亿元,溢价率15.3%;完成国有土地交易项目189个,交易总额395.95亿元,同比增加51.01%,溢出资金4.23亿元,溢价率达1.08%。
1.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土地交易科在溧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出让公告信息(包括地块编号、地块位置、土地面积、规划指标要求、土地用途、出让年限、竞买保证金、竞拍起始价、挂牌时间、报名时间等)、成交结果信息(包括成交价格、受让单位等)。2021年,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土地交易科在溧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公告信息192次、地块结果公示信息189次。
2.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政府采购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中标和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信息,以及竞争性谈判、磋商和询价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等信息,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2021年,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领域相关信息136次(采购公告信息55次、更正通知信息10次、评标结果公示信息66次、流标公示信息5次。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开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有关处理决定信息0次。
3.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和企业国有资产公开租赁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及出租等交易决策及批准、交易公告(包括交易项目概况、备案价格、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等)、交易结果等信息。2021,溧阳市国有产权项目交易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交易信息404次,成交结果信息311次。
4.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以依法必须招标、进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交易项目为重点,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常态化公开制度,依托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实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包括: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资格审查结果(被拒绝申请人不合格原因)、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可以公开的评标情况、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2021年,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相关信息1055次。
(三)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