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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451/2022-0002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生日期:2022-05-26 发布日期:2022-05-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和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做好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整治工作专班,相关通知如下:一、工作专班组成组长:丁红局长副组长:陈伟副局长李刚副局长徐康副局长成员:姜云奎综合监管科科长王永芳市场规范科科长陈刚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王伟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潘庆稽查大队副大队长二、职责分工综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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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和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做好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整治工作专班,相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

组 长:丁 红  局长                     

副组长:陈 伟  副局长                   

李 刚  副局长 

徐 康  副局长                   

成 员:姜云奎  综合监管科科长

王永芳  市场规范科科长

陈 刚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王 伟  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潘 庆  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二、职责分工

综合监管科: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单位的教育引导,加大广告监测力度,特别是对食品、保健品等广告要采取专项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及时移送执法办案部门。

市场规范科:督促本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进入平台经营者的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督促做好亮照、亮证工作,加强平台治理。开展网络交易监测,重点监测不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和虚假宣传行为。对社区、公园、广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和主要针对老年人的店铺等重点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对涉及食品、保健品领域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线索及时移送执法办案部门。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加强12315举报线索分析研判,重点关注短期内被多次、多人举报的涉老“食品”“保健品”市场主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深挖案源线索,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监管科:加强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引导行业规范经营;针对市场上将普通食品宣传为保健食品,将保健食品冒充为药品的虚假宣传、欺诈营销和误导消费者等情况,以科普短视频的形式,在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媒介上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提高广大群众识假防骗能力。

稽查大队:把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整治与“铁拳”行动中“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机制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监管科。专班成员组成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部门职责,在牵头部门统筹下开展落实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整治工作。

专班将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进度汇报、研究相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题。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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