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分局:
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渡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要求,现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又正值秋季食品安全事故易发期,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细抓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将完成节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落实“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完成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提早部署,明确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成效。要紧扣节日消费特点,聚焦时令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以及超市商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消除风险隐患。要紧盯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农贸批发市场、第三方冷库、学校食堂、疫情期间应急保供单位等重点场所,聚焦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糕点(月饼)、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隐患。协同推进“省级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培育工作、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等“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严格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关键环节控制、产品检验和贮存、销售运输、餐饮服务等全过程的管控,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滥食野生动物和长江非法捕获鱼类监管,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二、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各分局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第三方冷库等单位持续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和“四不”管理要求,对无合法证明和“江苏冷链”溯源信息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和进入生产加工环节。各分局要围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监管工作台账,全面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得管理要求。
三、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各分局要认真组织开展秋季学期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等三部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覆盖开展检查,严格防范食源性疾病风险,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四、强化特殊食品监管。加强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特殊食品注册或备案的配方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重点加强对生产企业原辅料进货查验和成品出厂检验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杜绝发生源头性和系统性风险。要以“经营资质、经营产品、经营行为和标签标识”为重点,加强对特殊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药店、母婴用品店、医疗机构及周边等特殊食品重点经营单位和场所的监督检查,规范和净化“两节”期间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及环境。
五、强化节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要按照长三角区域食品抽检工作部署,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围绕群众消费量大、关注度高、时令性强的食品,加强对小作坊食品、散装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管,针对性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要加大对不合格食 品的核查处置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节前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发布节日消费提醒,营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六、强化月饼包装和价格检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工作要求,为更好地规范和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月饼回归其食品属性,各分局要及时对月饼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宣贯和监督检查。要求包括:1、月饼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超过三层;2、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3、严格混装要求,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4、缩减月饼的体积,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降为7;5、包装成本受销售价格制约,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调整为15%,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下的的月饼,包装成本占比20%。
七、强化宣传和应急值班值守。要加强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项宣传和食品安全科普工作,及时将工作成效、抽检结果、典型案例等,以新闻发布、专项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分局要落实“两节”期间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保持信息畅通,做到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第一时间依规报告、第一时间消除影响。确保新闻舆情及突发事件能够得到科学、迅速、妥善处置,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的节日氛围。
各分局请分别于2022年9月15日前和10月10日前,将中秋期间和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和典型案例报送至食品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史文勋,联系电话:80998860。
附件:《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统计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