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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现将《溧阳市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
溧阳市市场监管分局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为深入推进我市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理念融入到我局各项具体工作中,奋力打造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助推我市市场监管分局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人发〔2022〕44号)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市监人〔2022〕257号)精神及《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市监人〔2022〕21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的原则,围绕加强综合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明确职责界限、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基础保障等重点内容,积极推进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市场监管分局运行机制顺畅高效,业务流程严谨规范,设施装备智能完善、监管执法形象统一,促进市场监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根据开展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确定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全覆盖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即溧城分局、中关村高新区分局、古县分局、天目湖分局、埭头分局、上黄分局、戴埠分局、别桥分局、竹箦分局、上兴分局、南渡分局、社渚分局。
三、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党的建设、体制机制、内部管理、监管手段、基础保障五个方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党的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一是党的组织建设规范化。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基层分局党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基层分局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党建阵地建设规范化。创建特色党建品牌,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因地制宜抓好党建阵地建设,营造浓厚党建氛围。充分利用办公走廊、会议室等空间场所,让“空白墙”变成“党建墙”,宣传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品牌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小个专”党建规范化。按照“六有”标准,建立健全基层分局“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推动“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常态化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建立“小个专”党建数据库,扩大“小个专”党组织影响力。
(二)健全体制机制。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推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一是坚守职责定位。明确分局是县级局派出机构,分局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由县级局直接领导和管理。根据基层党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局党支部和分局党员由当地乡镇党委管理,为推动党建业务互融互促,分局党支部可参照机关支部活动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分局支部应以支部共建联建等方式与机关支部积极开展“党建+业务”支部党建活动。二是明晰岗位职责。根据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和省局要求,结合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经验,细化分局主要职责,指导分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分局岗位具体职责、权限、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分局严格执行操作手册、工作规程,全面提升履职规范化水平。三是明确事权划分。科学划分内设机构、分局和稽查大队的事权,合理界定分局职责边界。依据市局关于分局事权建议清单及我局“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分局事权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及时对事权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四是规范行政执法。全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系列规范制度和配套保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制度;规范处理投诉举报,实现与监管执法的无缝对接。配备专(兼)职基层法治员,确保行政执法决定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宣传栏等各类媒介进行普法宣传,营造市场监管工作良好法治氛围。
(三)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聚焦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以扎实举措推动基层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分局辖区经济发展情况、市场主体数量、监管执法任务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分局人员数量,统筹用好各类编制资源,配齐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新录用公务员在基层分局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队伍,重点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基层分局长“选育管用”,常态化开展分局长培训班,并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分局长参加市局分局长轮训。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完善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通过领导挂钩、定期联系,挖掘推广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基层难题。对基层反映的困难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应。建立完善基层分局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定期对执行、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三是加强内务管理。建立健全分局内部管理、政务公开、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规范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等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考核与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强考核的科学性、指导性与可操作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市场监管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四)完善监管手段。深刻认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的必要性,推动各类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强化监管执法信息化手段全过程应用。加强基层分局信息化能力建设,强化信息手段在日常履职、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全过程应用。加强基层分局信息化专(兼)职人员配备,及时反馈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灵活运用多种监管方式。综合运用重点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等多种监管方式解决监管难题,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五)夯实基础保障。按照“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厉行节约”的原则,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夯实基础建设。一是制定建设规划。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常州市地方标准《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建设指南》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基础保障建设规划,逐步达到办公场所齐全、形象标识统一、执法装备完备的目标,将基础保障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督促推进,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二是树立标准意识。要认真学习《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标识使用规范>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和财务司关于答复有关标识使用规范问题的函》等文件,深刻认识标识规范是市场监管部门树立良好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的迫切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标识,标识更新方案及时报市局备案。
四、进度安排
(一)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人员配备(2022年12月底前)
1、加强基层人员配备。
(1)积极协调机构编制部门明确基层分局人员编制。建立健全基层分局党组织,理顺党组织关系,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2)配备专(兼)职基层法治员(责任部门:法规科)
(3)配备信息化专(兼)职人员。(责任部门:办公室)
2、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完善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2)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系列规范制度和责任追究、履职尽责免责制度。(责任部门:法规科、稽查大队)
(3)建立完善分局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责任部门:综合监管科、行政服务科、各分局)
(4)建立完善分局绩效管理和人员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贯通的绩效考核机制。(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二)制定建设规划,理顺体制机制(2023年3月底前)
1、制定基础设施、执法装备、标识规范建设规划,启动维护更新工作。标识规范更新方案报市局组织人事处备案。(责任部门:办公室、稽查大队、组织人事科)
2、按照“六有”标准建立健全基层分局“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推动“小个专”党组织、工作全覆盖。(责任部门:综合监管科)
3、根据市局事权划分建议清单,制定事权清单,科学划分内设机构、分局、稽查大队事权,界定分局职责边界。(责任部门:法规科)
4、在省局、市局指导下编制分局操作手册,明确分局岗位职责、权限、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责任部门:法规科、稽查大队、各业务科室)
5、在省局、市局指导下建立健全内设机构、分局、稽查大队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责任部门:稽查大队)
(三)升级硬件设施,强化软件应用(2023年6月底前)
1、保障分局独立或相对独立工作场所,确保工作场所安全达标、功能齐全。(责任部门:办公室)
2、标识规范初步统一。对照《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标识使用规范》中的“统一规范”,原则上更新率达到工作总量的40%以上。(责任部门:办公室)
3、配合市局升级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实现与省局、各辖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及相关横向单位的数据共享共用,强化监管执法信息化手段全过程应用。(责任部门:办公室)
4、组织分局长参加各级分局长能力提升培训班。(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四)完成标识统一,组织开展评估(2023年12月底前)
1、统一基层分局楼体、车体标识,规范办公场所、设施装备等标识设置。(责任部门:办公室)
2、系统总结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经验,按要求组织开展分局自评,配合市局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巩固基层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署,对于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意义重大。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相关责任部门要精心组织、共同推进,抓好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各项推进工作。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按照总局到2035年实现“监管执法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支持保障信息化”的总体目标,结合市场监管分局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关责任部门做好进度跟踪,推广工作中的亮点,适时组织经验做法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促进我市市场监管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四)鼓励创新,敢于突破。各部门要落实推进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做出特色,结合分局监管执法工作目标,在队伍建设、监管模式、信息化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创新思路,形成工作亮点和特色做法,推动分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分局建设工作多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