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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治理水、气、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始终坚守一条底线: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高标通过两个督察:高标准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市复核等两个督察;努力实现三项目标:环境质量实现突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环境能力建设显著提升;切实抓好四大工程: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环境安全提升工程、生态修复提升工程、能力作风提升工程。
(一)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大气管控,以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为重点。围绕站点周边重点区域,统筹属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联合组建成立大气精准溯源工作专班,对热点网格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处理,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工地扬尘等易反复问题研究制定长效管控机制。排出2022年重点大气工程,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围绕碳达锋目标,着力优化产业、能源和运输结构,全面实施清洁原料替代,同时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的深度治理,着力削减内源排放。
(二)深化水污染防治。大力开展涉磷行业排查整治,年底前完成溧阳高新区印染行业涉磷企业整治,2022年完成其他行业涉磷企业整治。加快池塘养殖尾水污染治理,2022年6月起,100亩以上现有池塘完成生态化改造,养殖尾水达标排放;2023年6月起,所有规模化池塘均符合标准要求。开展农田退水综合整治,结合重点国省考断面达标整治,制定实施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计划;对于不具备生态化改造条件的,因地制宜采取临时存储导流等措施,加大有机肥推广使用工作力度,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断面水质的影响。强化支流支浜整治,围绕中河、南河、丹金溧漕河等骨干河道,进一步排查劣Ⅴ类支流支浜,开展污染源溯源分析,制定实施“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河道清淤轮浚,制定清淤轮浚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各级河道清淤周期,对淤积严重的,年内制定清淤方案并启动实施,有效削减内源污染。动态调整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建立健全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监督管理,推进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工业废水分质监管,实施排污口分类管理。
(三)深化固废污染防治。加强新固废法、危废规范化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应标准规范,规范危废管理行为,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用足用好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深入推进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实施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落实危废申报、转移、处置等管理制度,严控增量,压降存量。继续牵头开展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实施危废固废专项排查整治和污染防治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督促镇区加快落实关闭化工企业场地调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四)夯实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新一轮溧阳市生态文明规划编制,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建立生物数据库和标本库,完成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数据整理和名录编制,收集整理电子和实物标本。
(五)强化环境保护监管。完善执法机制,综合统筹多方资源,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持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和装备现代化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