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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金融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互动交流等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和便利性,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我局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由综合科具体负责,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并于年初研究部署了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管理中,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二是主抓平台建设,积极主动公开。认真对照《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内容,定期检查主动公开落实情况,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2021年,我局共发布部门动态类信息75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法规文件及解读2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3条、业务工作6条。三是规范申请办理,夯实公开基础。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溧政办发〔2019〕37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社会公众的期望与要求,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全面性、便民性等方面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内容与栏目的存放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开过程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加强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做好金融政策的答疑解惑工作。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办结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溧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