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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溧阳市地方金融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重点工作,以深化创建“融金助溧”特色品牌为抓手,持续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围绕“五个示范”创建,力求金融服务精准赋能
2022年溧阳市地方金融局将积极扩增量、调存量,创新方式、创优服务,为全市“五个示范”提供金融支撑。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引导各金融机构将“五大示范”列为业务发展和信贷支持重点领域,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开辟信贷支持“绿色通道”,优先予以信贷支持。围绕“五大示范”重点工程,全方位做好信贷融资对接。二是力争先行示范。抢抓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试点机遇,争取政策支持,探索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力争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三是融入区域协作。贯彻落实“聚焦上海、远拓京深、联动六县、融宁支杭”方针,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强化政策协同,加强区域金融服务共建、创新同城化金融服务,共绘金融业一体化发展“工笔画”。
(二)紧盯“四大经济”发展,力争企业上市重点突破
紧盯“四大经济”发展布局中的重点企业,加强我市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的合作交流,推进优质企业到境内外上市融资,拥抱资本市场。一是助推重点企业上市“百米冲刺”。力争金源股份深交所创业板首发上市,推动华鹏仪表、时创能源正式申报IPO。二是鼓励已上市企业再融资做强做优。配合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做好5亿元增发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充分利用金融资源,投资发展优质项目。三是挖掘培养潜力企业“雁阵梯队”。走访调研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四板挂牌企业及龙城英才榜企业,重点推动净利润500万元以上、具有产业特色和前景的企业接触资本市场。
(三)落实“三年行动”部署,力促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
一是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不以政府决策代替企业决策,充分赋予企业经营自主权。二是明确国有企业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定位。发挥国有企业综合服务职能,依托政府资源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实现投资运营自我平衡。三是优化调整国有企业现有架构。将承担政府职能的公司和市场化运营的公司分开运营分类考核,降低隐债政策带来的融资风险,为国企市场化运作创造有利条件。四是进一步探索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托我市国有资产资源优势,积极探索与央企、省企以及品牌民营企业合作开展混合所有制经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
(四)紧抓“两个条例”实施,力保金融生态日臻完善
切实抓好《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贯彻实施,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持续净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一是继续加强重点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切实增强风险防范的预见性和处置能力,对我市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建安行业重点企业,认真落实“不出险、化风险、断传导”的工作目标。二是扎实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公众风险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金融活动,始终保持严厉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我市良好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