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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22〕11号)和全市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我镇决定组织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原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防行动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高温炎热天气占主导,畜禽抵抗力下降,大大提升了动物疫病的发生概率。部分畜禽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强制免疫病种需要及时强化免疫,新补栏畜禽免疫抗体水平需要及时提升,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的科学消毒需要继续坚持和加强。全国范围内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刻不得松懈。做好畜禽养殖环境消毒和重大动物疫病补免等各项夏防工作,对巩固非洲猪瘟防控成果,保持我镇夏季动物疫情稳定及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的实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村、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夏防行动的重要意义,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努力确保全镇夏季重大动物疫情形势稳定。
二、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各村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以非洲猪瘟综合防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补免、“三灭四消”、畜禽常见病和当地主要人兽共患病综合防控为重点,科学制定本辖区夏防行动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7月20日—8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1. 实施科学补免。在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常年程序化免疫基础上,重点做好新补栏畜禽及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各地应认真查找强制免疫等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扎实开展集中补免、生物安全技术指导及培训,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水平,抓好免疫抗体监测。对经检测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养殖场,督促其切实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指导其及时组织开展强化免疫;对散养户要组织集中免疫小分队及时实施强制免疫,确保强制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双达标。对于未加强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畜禽禁止调运。加大日常防疫监管力度,坚持月月巡访和及时补免制度。
2. 有效开展“三灭四消”行动。要按照《2022年江苏省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组织抓好全面消毒和灭蚊灭蝇灭鼠等工作,努力营造防控非洲猪瘟生物安全体系。要组织和指导养殖场户坚持开展常年消毒,建立和完善消毒制度。宣传普及科学消毒知识,实行先彻底清洁后消毒,要定期更换消毒药品种,针对环境和圈舍内畜禽分别选用合适的消毒药进行消毒,并保证足够的消毒作用时间。各地根据本地防控工作实际,对敏感地区、重点环节组织进行过堂式消毒,夏防期间至少消毒2次以上。对非洲猪瘟防控的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要坚持每周消毒2次以上,并适时更换消毒药品种。
3. 加强病原监测。要按照《2022年常州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强化大中型规模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的病原学监测,做好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地区、候鸟栖息地的病原监测,认真评估监测结果,及时发出预警信息。要突出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定期按时上报监测信息,实时把控病毒污染动态,确保生猪生产安全。
4. 加强应急管理。要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可疑疫情线索,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要求,对可疑疫情及时采取措施,坚持“早、快、严、小”原则,消除疫情隐患。做好防疫物资保障,按照规定储存、运输、使用疫苗,完善消防安全和生物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物资库和兽医实验室安全生产措施,同时,要做好应对洪涝、暴雨灾害等异常天气疫情发生风险加大的工作准备。
5. 加强技术指导。要强化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和生物安全措施,做好夏季高温高湿季节饲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加强通风换气降温等措施。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要强化对夏防行动的组织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做好物资保障。要对镇区所需疫苗进行统计汇总,以便统筹协调,及时贮备。同时,要严格执行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管理规定,减少浪费,杜绝随意抛弃疫苗等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督查。要深入基层及时调查了解夏防行动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和指导当地及时进行整改。
溧阳市竹箦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