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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陈剑涛同志任戴埠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沈 盈同志任戴埠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免去戴埠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范 皓同志任戴埠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免去戴埠镇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文玲同志戴埠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溧阳市戴埠镇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