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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南渡镇关于2022年农村定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43838/2022-0001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南政发〔2022〕21号 发布机构: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产生日期:2022-08-08 发布日期:2022-08-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积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农村定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定村人员以各行政村为单位,采取党政领导挂村指导、监督,其他机关事业干部定村协助、配合的工作模式。(定村名单详见附表)二、工作职责(一)挂村领导工作职责指导、监督所挂村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生
南渡镇关于2022年农村定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政发〔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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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积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农村定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定村人员

以各行政村为单位,采取党政领导挂村指导、监督,其他机关事业干部定村协助、配合的工作模式。(定村名单详见附表)

二、工作职责

(一)挂村领导工作职责

指导、监督所挂村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农村环境长效化管理工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监管工作、违章建筑、违法用地监管工作、秸秆综合利用以及秸秆禁烧工作、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涉农补贴的检查、督查工作、宅基地管理和服务工作、信访维稳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乡村治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村干部工作职责

协助做好所定村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农村环境长效化管理工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监管工作、违章建筑、违法用地监管工作、秸秆综合利用以及秸秆禁烧工作、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涉农补贴的检查、督查工作、宅基地管理和服务工作、信访维稳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乡村治理工作;协助定村领导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挂村领导要定期召集定村干部开展驻村调研,汇集定村情况,指导定村干部开展工作。

2、定村组长根据定村工作任务需要组织和调配定村人员力量开展工作。

3、定村人员必须服从挂村领导和定村组长的工作安排,合理安排本职工作和定村工作时间,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镇纪委、监察部门要不定期抽查定村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对履职不力,工作拖拉,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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