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局各业务科室: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建立囊括“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财政检查与财政核查”的大监督框架体系,突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树立“以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促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思路,进一步巩固提升财政“大监督”机制,打造财政监督强大合力,更好的履行财政监督职能,通知如下:
请各科室按照《溧阳市财政局2021年度监督检查(调研)项目计划表》内容,根据科室业务范围和监督需求,选择2-3项政策执行或日常监管项目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调研)计划,于2021年2月22日前报局财监科汇总形成局2021年度监督计划,并按照《溧阳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溧财办〔2020〕8号)要求,在2021年底前及时开展相关监督工作,认真做好查前准备、实施检查、交换意见、检查复核、检查处理、财政核查、总结应用等相关监督流程,形成工作底稿、监督附件和监督报告等相关资料,并移交财监科存档汇总。
特此通知!
溧阳市财政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