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金〔2021〕125号)的文件精神,你单位申报的2021年度江苏省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经审核,现将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项目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到溧阳市财政局金融科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将收回资金并取消单位下年度项目的申报资格。
附件:溧阳市2021年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拨付明细表
溧阳市财政局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