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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下达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40/2021-00047
主题分类:财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农改办发〔2021〕3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产生日期:2021-06-20 发布日期:2021-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江苏省溧阳高新区、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生命康原、现代农业产业园,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4号)以及《关于下达 2021 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1〕7 号)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项目的通知
溧农改办发〔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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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江苏省溧阳高新区、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生命康原、现代农业产业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4号)以及《关于下达 2021 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1〕7 号)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溧农改办发[2021 ]1号)等文件精神,溧阳市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以《关于请求批准我市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项目的请示》(溧农改办发〔2021〕2号)上报省综改办,现将2021年实施项目下达如下。         镇(街道)    个村的一事一议项目,投资总额为   万元,其中投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资金   万元,财政奖补资金   万元,村集体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

1.实行项目化管理。请镇(街道)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按省综改办、财政、农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4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溧农改办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在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化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单独进行立项、预算、审批、招标、决算、审计和公示。

2.加快项目实施。项目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快项目进度,各镇要加强督促,本年度项目应于当年10月底前按期完成。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做好工程决算、项目验收等工作,并向市农业农村部门及财政部门申请第三方审计(由市财政统一委托)。市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将开展项目中期督查,对不能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工的项目,从项目备选库中选取合适的项目进行调整。

3.加强项目监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镇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镇、村应按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完工绩效评价等工作。村级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项目要进行专帐核算,村级会计帐簿在“专项应付款”科目下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二级科目,专项核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收支情况。各镇要将相关信息录入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和常州市涉农资金综合监管平台,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附件:1. 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情况统计表

          2. 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情况统计表


溧阳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0日


溧阳市2021年一事一议附表1、2(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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