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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财政分局、农村工作局: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度国家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业〔2020〕12号)和溧阳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溧阳市2020年度国家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溧农发〔2020〕92号)文件精神,溧阳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溧阳市2020年度国家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助资金方案。
资金来源分三部分:⑴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0〕62号、苏农计〔2020〕33号)中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国家耕地轮作试点资金16950000元中的10896873元;⑵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2020年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常财农〔2020〕24号)中轮作休耕结余资金1913180.76元;⑶2021年部门预算中耕地轮作休耕补贴经费1719110.24元。
全市2020年度完成国家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总面积为72645.82亩,本次资金仅对各镇(街道)审核认定的8066户农户、72645.82亩稻油轮作农田进行补助,亩均补助200元,合计补助资金14529164元。
请各镇(街道)于6月18日之前完成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附件:溧阳市2020年度国家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助面积与资金汇总表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