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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财政(分)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 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办购[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现将《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食堂单位应于6月28日(星期一)前通过登录“832 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1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预留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10%。对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可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对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应由相关单位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系统填好后,相应填报附件2。
二、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各有食堂单位应在“省内网上商城”( http://218.94.38.180/wssc/)采购江苏省内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不得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10%,请相关单位通过填报附件2:《2021年度采购单位采购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统计表》报送预留份额,填好后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413908401@qq.com。
三、各单位确认采购预留份额后,应积极按预留份额通过“832 平台”和“省内网上商城”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并及时支付货款。“832 平台”采购的订单需进行完结订单操作,相关操作参照去年,如有问题可咨询:0519-87223745或QQ群:188030639。
四、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已预留的采购份额加快执行进度。原则上8月底前完成预留份额的40%,11月底前完成预留份额的100%。
附件:1.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1号)
2. 《2021年度采购单位采购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统计表》
溧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4日
附件1: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1号).doc
附件2:2021年度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