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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 (区)财政所 (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促进基本公共文化 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不断提高公共 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激励和引导镇(区)人民政府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 , 根据《江苏省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的要求 ,现将申报 2022 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范围
主要是各镇 (区)、各有关单位2021年度已经开展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他项目等。
二 、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根据本地区 、本单位 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予以申报 , 列明具体的项目名称 、 支出用途 、 经费预算等内容 ,报送书面报告及相关项目材料。
三 、 申报时间
2022年 3 月 15日前报市财政局行财科 。
溧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