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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相关单位、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天目湖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镇(街道)财政分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2〕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