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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分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及困难群众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24号)要求:本轮疫情期间,在物价指数未达到价格补贴启动条件的情况下,增发一次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户),发放对象为10类低收入群体。其中价格临时补贴低收入群体民政发放对象包括:全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低保外固定收入低于低保标准重度残疾人、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2年3月份核准你镇(街道)享受价格临时补贴的困难对象合计 14661 名、下拨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293.22 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 271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5.42 万元,农村低保对象 2885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57.7 万元;城市低保边缘对象 157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3.14 万元,农村低保边缘对象 1242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24.84 万元;城市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对象 482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9.64 万元,农村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对象 4291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85.82 万元;城市低保外固定收入低于低保标准重残对象 100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2 万元,农村低保外固定收入低于低保标准重残对象 3273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65.46 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1774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35.48 万元;城市“三无”对象 58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1.16 万元,其中直拨 12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0.24 万元;孤儿 69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1.38 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9 名、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1.18 万元。
2022年3月份受疫情影响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希各镇(街道)认真落实受疫情影响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政策,严格发放手续,及时将资金发放到位。
(此文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民政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4日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