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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常州市司法局相关要求,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深化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司法局
2022年3月25日
关于深化提升司法行政系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司法厅、常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完成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溧阳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常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决策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持续深化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系统全面安全、持续安全,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一)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安全发展意识牢固树立。
(二)安全责任意识更加强化。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监管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安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梳理总结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在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广,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应急处置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确保全系统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法治保障安全更加提升。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对接融入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安全生产领域法规制度体系、执法监督机制和公共法律服务普惠性、专业化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专题学习交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并结合工作实际贯彻实施。
2.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全系统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和警示教育,利用司法行政网上学院学习安全生产课程,主要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各业务扎口管理部门深入条线部署开展宣讲活动,不断提升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的安全意识。
3.广泛宣传贯彻。通过12348法律服务队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利用“法润溧阳 春风行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适时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在法律服务场所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横幅等,依托“法治溧阳”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展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举措、工作成效。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一岗双责”要求,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特别是推进专项整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内容,作为对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价的重要指标。
5.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签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书,构建严密的司法行政领域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6.加强排查治理。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检查督导,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7.重视消防安全。重点针对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对电梯、燃气、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等安全管控和巡查,确保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及疏散通道等生命通道畅通,加强装备配备、值班巡查和演习演练,提升火灾应急处置和自防自救能力。
8.强化督查考核。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督查考评,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四)深化法治服务保障
9.落实安全生产普法责任。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列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内容。全面推进“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梳理充实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着力构建涵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主体的安全生产“大普法”工作格局。在农民工学法活动周、“4·8”司法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百家“法治直播间”作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科普,利用法制宣传街、法治公园等开辟安全生产普法专题版块,持续放大法治宣传效应。
10.推进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对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安全生产执法机关办案的监督指导,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11.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清单告知承诺制。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完善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轻罚免罚清单。加强镇域综合行政执法调研督导,规范镇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效能。
12.丰富安全生产法律服务供给。组织律师、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力量开展“春风行动”、“法企同行”、“法治体检”等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和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排查,安全生产事务法律审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推广安全生产法律服务产品。建立企业公证顾问制度,强化设备租赁、保全证据、提存保管等安全生产方面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局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严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将专项整治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通过党组会、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措施执行到位。突出加强两会、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后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三)强化监督考评。将2022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纳入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加强对专项整治情况的监测、自评和年度考评,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考评结果,全面反映工作最新动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