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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溧阳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工作任务落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现将城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确保更新及时。一是加强责任落实。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及时发布信息、解读回应,局属科室、部门按职责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编写上报,保证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及时、安全。二是加强监督保障。加强保密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符合保密规定。继续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拓宽渠道,确保公开成效。一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调整等情况,以及常规的年度工作计划、各类文件、工作总结、工作动态等内容。全年,共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8条,公示行政许可2669件、行政处罚260件。制发《溧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溧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等行政规范性文件5条。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对“溧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实时查看,确保信息不遗漏、不延迟。今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三是强化平台建设。结合省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不见面审批等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政府交互平台、阳光信访、12345等平台,收集回复各类信访事项。全年共接访1200多起,办结率达100%,未有因政务信息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2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6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互动性不足;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形式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信息内容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同时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今年,我局在常州市级以上媒体发布各类宣传50篇,其中农村公厕改造、城市绿地建设等稿件被学习强国平台录用。2021年4月11日,我局在融媒体中心举办“十二望楼”新闻发布会,借助网络、报纸等媒体,向公众展示全新的独特的城市发展风貌,为高速交通设施快速发展进程中绿廊空间规划与复合利用提供创新策略。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29件,均按时优质办结,确保充分吸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合理建议。
3.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