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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3 月 7 日
溧阳市人社局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法治文化,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助推法治溧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走在前列,提高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溧阳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奠定优良的法治基础,为“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常州和溧阳市决策部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按需普法,服务群众。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出发,回答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需求,引导群众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我市实际,区分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以点带面,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以全市企业、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增强我市全域企业、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保证宪法法律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广大企业、职工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执法、监督工作全过程,引导广大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党内法规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增强厉行法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中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树立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民法典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与协调。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深入宣传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信访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等。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
(五)深入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就业促进法》、《江苏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和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失业保险条例》、《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等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保经办管理等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学习宣传《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和我省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公务员管理及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的政策。学习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和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
(六)深化依法治理。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的法治实践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坚持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扎实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法治化、均等化。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增加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执法、司法岗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执法岗位人员上仲裁法庭旁听庭审一次。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制度、普法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要将对执法对象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执法的必备内容和程序,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同步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实效。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全过程,强化服务窗口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三)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特点,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内涵。充分利用“春风行动”、大学生就业季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四)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作用,开发拓展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手机屏等,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提升“12333”电话咨询服务品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要加强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职责明确、运转高效、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要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要认真总结推广本地本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局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2年3月前)。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溧委发[2021]49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我局普法宣传八五规划,通过网站、报刊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2025年10月)。根据局“八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各科室、事业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实施成效、相关台账报局政策法规科,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汇总、撰写当年度依法履职、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1月)。对局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