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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部署要求,现将《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9日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溧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溧阳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立足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核心职能,强化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全过程,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时期溧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自然资源和规划普法的全方位全过程,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扎实有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诉求,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常州和溧阳市决策部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业务工作、党的建设相融合,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
坚持探索创新。积极顺应信息时代和科技变革,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内容形式,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导向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公民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显著提升,全社会对保护资源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树立法治理念,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指导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思想武器,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入持久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要义和实践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积极倡导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认真执行《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自觉维护宪法、履行宪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聚焦总则和各分编需要把握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将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相关内容作为引领开展实际工作的重要标尺。充分运用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典型案例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民法典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尊重民事主体、保护民事权利的法治意识,为行政服务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4、深入学习宣传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全市系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审批、执法督察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熟练运用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行政法基本原则及其中蕴含的法律优先、法律保留、信赖保护、比例原则等重要原则。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切实增强行政程序法律意识。
5、深入学习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空间规划、耕地保护、测绘地理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广泛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内容。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思想和要求,将其作为谋划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引。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自然资源法律宣传的统筹协调,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实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提升法治素养,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要履行的具体职责。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必备素质和自觉行为。
2、建立健全重要岗位法治教育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干部任前法治培训考试制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审批服务、行政执法、确权登记、信访办理、信息公开等一线岗位人员的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3、建立健全多方位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教育制度。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相对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个性化精准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牢固树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观念。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地理信息安全、国家版图意识等宣传教育。
(三)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宣传教育成效
以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等新时代新理念新要求,探索建设特色鲜明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文化阵地。
(四)注重创新形式,营造宣传教育氛围
进一步落实“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采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手段,探索“智慧普法”新途径,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平台打造普法新优势。结合“4·22”世界地球日、爱鸟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点,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五)坚持寓教于行,提高宣传教育融合度
注重在立法、执法和行政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和行政服务全过程。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度。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确权登记、复议诉讼、信访办理等实际工作中的宣传教育,把面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日常服务,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进一步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者。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整体筹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明确普法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
(二)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普法专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干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落实经费保障
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资金预算,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动态调整,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