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努力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彻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各方面,更好地发挥法治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一、法治建设情况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一是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开展的基本准则,专门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托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审查清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证新申领考试,充实执法力量。三是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重要内容,定期报告尊法学法执法守法工作进展情况。
(二)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能。一是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有力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围绕规划、用地、测绘、不动产登记等环节梳理优化流程,推进行政事务工作流程标准化,有效开展事中事后全领域监管。二是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实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修改完善办事指南。
(三)完善自然资源法治制度体系。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制定规范性文件,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溧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溧阳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并公开征求意见,按时提交文件草案及合法性审查初审意见。
(四)持续深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均通过局党组、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完善行政决策工作机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本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承担本单位法律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优势,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二是规范行政许可,依法实施行政征收,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严格落实听证制度。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一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协调科室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借助网络、媒体等平台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并依法受理答复。
(七)高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积极参加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并认真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责任制机制。根据《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机构负责人为组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处室单位。二是加强学法用法,严抓内部学法。制定《2022年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并做好专门的记录,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法治培训及讲座,定期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三是建设普法网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把握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如爱鸟周活动、世界海洋日、测绘法宣传日、全国土地日等普法时间节点通过报纸、公众号、官网等载体进行宣传,深入社区、菜场、企业等公共场所,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把握重要法律实施节点,如《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栏、展板、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宣传,并通过各服务中心及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菜场等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疑问,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及专题学习。三是创新普法形式,积极探索“互联网+普法”新模式,除官方网站外依托微信公众号,定期更新公众号内容,定期在公众号上推送普法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依法行政总体水平仍然有待提高,“三项制度”在执行上还不到位,依法行政综合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所不足。
(二)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深入基层加大宣传,法治宣传创新性不足。
三、下步工作和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建立健全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应复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依法出庭应诉制。
二是继续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力量,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和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继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创新宣传载体,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法,扎实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同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