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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积极主动公开。规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263条。二是规范申请办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2021年度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7件,已办结122件,流转下年15件。三是政府信息管理。在政府信息形成过程中,均按照规定做好公开性审查,并做好属性标注。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按时移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四是狠抓平台建设。将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根据《条例》要求,明确政务公开栏目,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要素。五是严格监督保障。建立相关信息公开保障监督机制制度,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而被投诉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51.51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2
5
1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3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1
2
4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24
1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事政务公开的专业人员不够,专业素养有待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先后围绕舆情管理、新媒体建设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舆情信息及时处理。2021年度,在溧阳论坛等渠道收到网络舆情10件,网上公开回复3件。
(二)规范管理新媒体建设。溧阳市不动产登记交易微信公众号2021年度共更新信息92条,通过登记业务的网上预约、进度查询、证明核验等功能,切实做到“多让数据在网上跑,少让群众来回跑”,持续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
(三)稳妥办理建议提案。高质量完成8件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