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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溧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0-26 浏览次数:    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相关信息:

  • 关于征求《溧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增强调整溧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现将《溧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25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邮件的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87888213

邮箱:lyhbjbgs@126.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南大街290号溧阳生态环境局313

邮编:213300

附件1:关于《溧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征求意见稿)》的通告

附件2:关于《溧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

关于《溧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征求意见稿)》的通告

随着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规划发生了巨大变化,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要素均有明显改变,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已不适应当前声环境管理工作的需求,需要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规定,以《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为依据,结合《溧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和市区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有关的要求,对全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进行调整划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溧阳市市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或I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中心城区除1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之外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或II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分为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等级航道两侧区域;4b类包括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执行。

三、执行标准的时段划分: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四、本区划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溧阳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溧政发〔2018〕27号)同时废止。

溧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022年)

附件2

关于《溧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规定,以《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为依据,溧阳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溧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区划》),替代原《溧阳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溧政发〔2018〕27号)。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声环境功能区的调整和划分是环境噪声执法、建设项目管理、噪声污染源治理的重要依据,是区域规划调整、引导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科学依据。溧阳市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于2018年完成,随着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规划发生了巨大变化,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要素均有明显改变,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已不适应当前声环境管理工作的需求,需要进行调整。同时,为了强化生态空间管控、着力打好噪音污染治理攻坚战,也亟需对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规定,以《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为依据,结合《溧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和市区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有关的要求,对全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进行调整划分,以适应新的标准及规划、城市建设发展和人民对声环境质量的要求。

三、主要内容

本次声功能区划范围为溧阳市中心城区,中心城区为昆仑街道、溧城街道和古县街道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为162.35平方公里。

溧阳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为4类适用区域。其中,无0类区;1类区3个,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标准55—45dB(A);2类区5个,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执行标准60—50dB(A);3类区4个,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执行标准65—55dB(A);4类区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以城市主干道及支线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执行标准70—55dB(A);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及溧阳站场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域,执行标准70—60dB(A)。

四、实施意义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城市噪声污染突出问题,快速推进溧阳市健康发展,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环境日益增长的需要,是实现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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