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近日,市人社局签订工伤保险康复机构服务协议,旨在为全市工伤职工提供更快更优更便捷的工伤保险医疗和康复服务。
据了解,《工伤保险条例》明确指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市人社局根据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江苏省工伤保险康复机构服务协议范本》,立足本地实际,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协议文本,协议签订后,将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服务,更快捷地为受伤职工结算康复费用。
“协议从康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费用结算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也将为每一位工伤职工建立职工康复档案、及时进行康复评估,为有实质需要的员工建立绿色通道,切实保障职工权益,让工伤职工早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减少整个社会劳动力损失。”市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为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更好提供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市人社局还将采取日常检查、第三方检查、实时监控等方式,对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协议管理工作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