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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和2021年度实施计划召开专家评审会,相关科室及负责人参与了会议。
会议上明确了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溧阳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和2021年度实施计划。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沟通协调,组织工作人员实地踏勘调研低效用地范围,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确认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838.6451公顷,明确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和开发方向,进一步统筹安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用地布局,明确开发模式、开发时序、开发类型,确保规划实施后产生预期的节地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
本次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和2021年度实施计划有利于挖掘现有土地资源利用潜力,有效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良性互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