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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本是保险投资中的常见行为,一些不法分子却把它变成犯罪敛财的工具,他们为了谋取利益,冒充监管部门、法律工作者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骗取信任,谎称可办理全额退保、逃废债务、修复征信等事宜,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后,用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进行恶意投诉,违背诚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线。
犯罪分子花样很多,常见的主要有这么几步:第一步,通过拨打保险消费者电话等方式,自称是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第二步,称保险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较低,以“客户售后服务”“保单收益升级补偿”“赠送礼品”等名义推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第三步,劝说保险消费者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可获补贴、退保资金转购“理财产品”可获贴息或领取旅游券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后,购买“理财产品”。
金融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是正确认识保险功能,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二是勿受高息理财诱惑,以高收益为卖点的“理财产品”,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建议保险消费者不要轻信“退保理财”。三是应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投资理财产品应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化解,或向银保监等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要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