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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的《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天目湖镇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并会同市征收办职能科室积极探索如何在新政、新规的指导下依法开展征收工作,有效促进了该镇征收工作的有序推进。
阳光征收,法规先行。春节假期刚过,天目湖镇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即时联合市征收办,以毛尖村委鲫鱼塘村地块为突破口,充分利用法律保障举措,通过部门联动、精准施策,近期,市政府对仅剩的一户被征收人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处理决定书》,并将“责交令”及时送达被征收人,依法否决了该被征收人逾越政策法规范围的不合理诉求,为该镇后续依法征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