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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要求,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2022年,我市坚持“质量并行、以质为先”原则,健全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体系,全面深化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截止3月31日,全市2090家工业企业完成定期报告,其中名录库外企业填报153家,完成率101.01%,报告较大风险企业1311家,占比62.7%。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法先行,强化宣传教育。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定期报告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一是通过移动短信发送平台,向全市工业企业发送全生产风险定期报告提醒短信,要求于3月31日前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完成安全生产风险定期报告工作;二是通过“溧急应”微信公众号,汇总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辅导准确填报;三是结合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前期工作部署,各中队召集辖区企业专题动员,再次告知定期报告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条款。
(二)多措并举,提升报告质量。安全生产风险定期报告工作开展以来,市、镇两级积极开展工作,多措并举有效推动开展。一是定期在风险报告交流群通报各镇区完成情况,强调风险报告总体要求、时限要求和法律责任、规范上报等内容,力求规范上报、按时上报;二是运用“大数据+网络化+铁脚板”方法,督促镇区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定期报告,重点辅导无生产型企业、关闭企业、搬迁企业调整等数据;三是针对安全风险报告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指导企业落实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包保责任和管控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成风险填报;四是深刻认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注册企业和在常州系统报告风险名单,由各镇区“去伪存真”,落实专人负责,要求实际已经生产,但未在省政务服务网风险报告系统填报的企业尽快填报,截至3月31日共填报40余家。
(三)定期通报,推进报告进度。主要从风险报告进度、培训推动、关闭、搬迁企业核销规范等三方面对进度缓慢、工作不积极的镇区予以重点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
(一)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报告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报告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核查验收结果,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对风险填报不积极、风险辨识不全面、瞒报漏报风险的企业,强化风险报告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安全风险报告工作走深走实。
(二)组织监管力量,对各镇区、街道销号企业开展“回头看”抽查,确保风险报告质量,推进工业企业风险报告提质增效,消除监管盲区;
(三)与市场监管、税务监管等部门实行联动,对新注册企业动态落实风险报告填报,督促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各项措施,同时,也将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加强数据研判运用,通过在线监管等非现场管理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协同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精准性和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