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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起,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新政将为市场主体新增约1.5万亿元现金流,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发挥财政部门协调机制作用,持续在抓落地、优服务、提质效、强督促上再加力,全力保障留抵退税政策落细落稳、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财政部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力举措,是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弥补政策性减收、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重要决策。市财政将不折不扣落实好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工作任务,优先支持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制造业等行业。
二是规范组织落实。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苏财预〔2022〕29号)要求,增设“小微企业原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101010139 科目)、“小微企业新增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101010140 科目)、“其他企业原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101010141 科目)等科目,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落实专项资金,同时按照科目要求规范核算。
三是深化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实时反映,动态监控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及时足额退还留抵退税资金,防止专项资金闲置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