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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市人社局完成2022年度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退休人员1-7月增发的养老金已到账。
调整对象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
养老金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并于7月22日落实到位。此次我市调整人数达到10.83万人,补发1—7月养老金调资部分金额达到6941万元。
调整办法:
总体框架不变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
此次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7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含1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按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4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2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8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1元的,按21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
特别关注:
70周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可享受适当倾斜
对于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发20元、28元和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