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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溧阳市财政局拨付2021年度市级耕地保护激励资金共计200万元,其中别桥镇100万元、南渡镇100万元。
该项激励资金应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土地整理、年度耕地开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工作。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管理监督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