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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延续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的通知》(常人社发〔2021〕129号) 的规定,对本市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返还。经审核,本市第二批符合发放稳岗返还的企业2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 87269609 87269638
2021 年本市第二批符合发放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元)
1
溧阳市客运有限公司
133282.8
2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溧阳市分公司
37783.2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