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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市区下列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东至南山大道、南大街(高铁沿线以南),南至高铁沿线、滨河路(南大街以西),西至233国道、奥体大道、天目湖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另包括滨河花园、滨湖花园、古县安置小区)。
二、重点管理区养犬的具体规定,依照《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
三、本通告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施行。通告施行后,重点管理区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