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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68号) 的规定,对本市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返还。经审核,本市第二批符合发放稳岗返还的企业2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87269609、87269638。
2022年本市第二批符合发放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元)
1
溧阳市天目湖御水温泉度假有限公司
69378
2
江苏米多机械有限公司
5818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