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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为疏导上游天然气市场价格上涨压力,保障能源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关于调整溧阳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溧发改[2013]330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常发改〔2021〕365号)等文件精神,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启用配气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合同购气量(不含增量,下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10元/立方米上调为3.57元/立方米,最高上浮幅度为10%,下浮不限。2022年4月1日起,合同购气量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恢复至3.10元/立方米,最高上浮幅度为10%,下浮不限。
其中,合同购气量是指溧阳安顺燃气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签订的合同量中的均衡量、调峰量;与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量中的基础量。
二、为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对合同购气量以外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代购代销价格政策,其作价公式为:
代购代销销售价格=代购天然气平均成本+配气价格
其中,代购天然气平均成本按采购价格和采购量加权平均计算,配气价格为0.79元/立方米。
鉴于今年首次实行代购代销政策,且冬季天然气上游价格高启,为减轻下游终端用户用气成本,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代购天然气采购平均成本较合同内增加成本的30%由溧阳安顺燃气有限公司承担。
三、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妥善处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天然气安全供应。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