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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高效透明运行,继续做好本部门及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持续推动。不断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公开实效。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各类公开信息129件,及时公开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及时办理。2021年,办理依申请公开22件,已办结16件,结转下一年办理6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1件。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新闻发布会3场,在线访谈5期,政策解读17期,调查征集22期,网上直播11期。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增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领域,有效维护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落到实处。依据测评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日常检查,切实有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量化供考核计分。为提高政务新媒体质量,阶段性开展全市政务新媒体普查清理工作,进一步缩减政务新媒体数量,从2020年的26家缩减到19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99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3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4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层特色亮点不足,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充分体现工作的重要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加强日常管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丰富信息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根据依申请公开办理时效,及时答复申请人。二.强化培训保障。学习先进经验,公开培训,与上级加强沟通,增强专业知识储备。三.深化落实考核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通过年度报告形式公开,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