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公共监管 >>原生态环境历史信息 >>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1年12月22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查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30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溧阳市水利局上兴镇潮渚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1]167号
2021年12月22日
2
溧阳市水利局昆仑街道西半夜浜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1]168号
3
溧阳市水利局南渡镇朱淤河小金山工业园区段圩堤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1]169号
4
溧阳市水利局竹箦镇牛郎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1]170号
5
溧阳市水利局上兴镇汤桥港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1]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