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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2年3月3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查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江苏腾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一般污泥技改项目
常溧环审[2022]38号
2022年3月31日
2
溧阳市方扁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00吨金属制品项目
常溧环审[2022]39号
3
溧阳市昆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机械配件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常溧环审[2022]40号
常溧环审[2022]40号溧阳市昆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机械配件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常溧环审[2022]38号江苏腾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一般污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