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公共监管 >>原生态环境历史信息 >>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芯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溧阳市南渡镇力强路68号10幢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进强埠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工艺废水产生。
2、废气:拆包上料粉尘、挤塑进料粉尘、挤塑有机废气、冷风提升粉尘和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3台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集气罩收集的注塑有机废气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尘和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34.4105吨),危废合计34.4105吨/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20m2的危废仓库和20m2的一般工业固废仓库。
2
江苏三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溧阳市社渚镇239线58号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进溧阳市社渚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尾水排入社渚河。
2、废气:切割粉尘利用一套袋式除尘器(1#)处理,抛丸粉尘利用一套袋式除尘器(2#)处理,淬火废气利用一套油雾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合并排放,少量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清洗、防锈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利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少量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机加工、磨加工、冲槽、冲压过程产生极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砂轮、废磨料、废钢丸、次品等,委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有废切削液桶、磨床油泥、废活性炭、油雾净化器回收废油、废清洗油、废防锈油,危废合计3.586吨/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100 m2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和8 m2危废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