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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常州禄旺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体育用品生产项目
溧阳市别桥镇迎宾路18号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网至溧阳市埭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印刷、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和刷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印刷、清洗废气一同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废气由车间排风系统屋顶排风口排出。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塑料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清洗剂桶、废活性炭,危废合计9.28吨/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15m2的危废仓库。
2
江苏鑫茂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加工、维修项目
溧阳市别桥镇广惠东路60号
1、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至溧阳市埭头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抛丸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通过20m高FQ001排气筒排放;塑粉固化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通过20m高FQ002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0m高FQ003排气筒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0.7727t/a)、废包装桶(0.95t/a)、废切削液(1.6t/a)、水性漆渣(0.468t/a)、废过滤棉(2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新建一个面积约为15m2的危废仓库。
3
江苏卫蓝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动力电池中试线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焦尾琴大道901号
1、废水:本项目无含氮、磷的生产废水排放,辊压机垫片清洗废水经1套9m3/d“中和+混凝沉淀+絮凝沉淀+三级过滤”废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垫片清洗环节,制纯浓水、纯水系统反冲洗水、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进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芜太运河。全厂蒸汽冷凝水作为清下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流入附近河流竹箦河。
2、废气:1#厂房(现有项目电芯车间)正极涂布废气(NMP)依托现有1套“冷凝+NMP转轮吸附”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后回用,微量的NMP气体集中后由20m高FQ001排气筒排放。1#厂房中试车间除气封装、注液封装产生的电解液废气(非甲烷总烃)采用真空泵将密闭的不锈钢罩体内的空气抽出,经风机引入新增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20m高FQ005排气筒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不新增。建设项目不向周围环境排放固体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