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公共监管 >>原生态环境历史信息 >>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排水管网有限公司
溧阳市花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溧阳市溧城街道老罗庄河以东、永平大道(G104)以北、平陵东路以南
1、废水:本项目接收的废水,采用“曝气沉砂池+生化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消毒”工艺处理,出水水质由太湖流域一、二级标准提升至准Ⅲ类标准,并将现有排口上移至老戴埠河,位于老戴埠河与南河交汇处下游1.2km。
2、废气:项目建成运行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物质,主要成份为硫化氢、氨氮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本次项目对细格栅、生化反应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分别加盖密闭后单独设抽风管负压收集汇入总管后集中由2套“生物滤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栅渣和沉砂池排砂,其含水率较低,收集后委托协同处置单位处理。
2
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溧阳大溪取水泵站迁建项目
溧阳市天目湖镇
1. 废气:(1)燃油废气 ①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机械、机动车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②加强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发动机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2)施工扬尘:项目施工期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切实做到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
2. 废水: 各施工场所内设简易沉淀池,收集并处理系统冲洗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必要时加入混凝剂,经处理后悬浮物浓度小于70mg/L,pH控制在6~9,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标准要求后回用。
3.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施工场所周围设临时简易隔声屏障,以缓解噪声影响。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区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禁晚上22:00~凌晨6:00进行可能产生噪声扰民问题的施工活动。
4. 固废:施工弃土用作本项目建成后,区域复绿回填土使用;建筑垃圾应首先采取资源化原则,能利用的先利用,能回收的先回收,不能利用和回收的应集中收集清运至城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
5. 生态环境:(1)在施工准备期间,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立明显的标志牌,标明保护区级别、范围以及主要的环境管理规定,禁止施工固废、生活垃圾等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加强施工期取水口水质监测,及时了解水质情况,强化信息沟通,接受监督,及时解决工程施工可能带来的水质影响问题。(3)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风险事故应急预案。(4)施工区外侧应设置排水沟,收集、疏导坡面雨水径流,雨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外排;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植物措施施工前,施工区及临时占地区的边坡坡脚采用装土编织袋拦挡,对施工坡扰动坡面裸露地表采用彩条布临时遮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