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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市生态环境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金泰锻造有限公司
机械锻件及配件加工制造扩建项目
溧阳市戴埠镇镇南工业集中区,金泰路南侧一号
1、废水:本项目扩建后不新增员工,从原有员工中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原有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进溧阳市花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尾水经人工湿地排入南河。
2、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1#~7#)直接排放;断料粉尘经集气罩捕集后利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8#)高空排放;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利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9#)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中少量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来降低车间内污染物浓度。
3、噪声: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金属边角料、氧化铁屑、废钢珠、除尘器废滤袋、除尘器收尘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2
江苏廷锴建材有限公司
轻烧白云氧化镁细磨粉及氧化钙细磨粉生产线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溧阳市南渡镇朱淤路1号
1、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南渡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筛选粉尘——本项目1#、2#产线筛选粉尘采用集气罩/负压吸风收集+1套二脉冲袋式除尘器(8#)处理,经处理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007排放。
筛选粉尘——本项目3#产线筛选粉尘依托现有集气罩/负压吸风收集+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3#)处理,经处理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003排放。
钢板仓出料粉尘——现有项目钢板仓出料粉尘原先经处理后尾气无组织排放,此次改建后新增一根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即所有产线的钢板仓出料粉尘依托现有集气罩/负压吸风收集+2套二脉冲袋式除尘器(6#、7#)处理,经处理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006排放。
球磨/研磨粉尘——本项目球磨/研磨粉尘采用密闭管道收集+1套二级旋风+袋式除尘器(9#)处理,经处理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FQ008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无危险废物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不新增。建设项目不向周围环境排放固体废弃物。
3
溧阳舜山注塑有限责任公司
电表壳体生产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仙鹿路39号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进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尾水排至芜太运河。
2、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尾气由1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出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尾气由1根15米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未捕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除尘器废滤袋、除尘器收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新建一个面积约为10m2的一般固废仓库以及一个面积5m2的危废仓库。